中國電力網訊 2021年5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qū)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正式實施。此《條例》是內蒙古自治區(qū)首次出臺的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guī),填補了內蒙古自治區(qū)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項空白。《條例》的出臺,為引領全區(qū)各族群眾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書寫內蒙古篇章,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9月是全區(qū)第38個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月,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營造學習貫徹《內蒙古自治區(qū)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的濃厚氛圍,按照烏海電業(yè)局千里山分局黨支部要求,城郊供電所組織開展《內蒙古自治區(qū)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集中學習,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本次集中學習以“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為主題,在認真學習《內蒙古自治區(qū)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同時,烏海電業(yè)局千里山分局城郊供電所還積極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規(guī),宣傳全局各族干部職工團結一心眾志成城疫情防控的事跡。此外,該供電所還積極參加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有獎答題活動,從而激發(fā)供電所各族班組員工投身民族團結進步事業(yè)的熱情,進一步打牢“三個離不開”、“五個認同”的思想根基,講好民族團結進步“蒙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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