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fā)<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文件要求,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中央補助資金的撥付原則和順序等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補助資金撥付原則和順序
公司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2021〕94號)中明確的補貼資金撥付原則和順序,在收到財政部撥付款項后,對納入補貼目錄或清單且滿足結算條件的各類項目進行及時、足額轉付。具體原則以各省電力公司公告為準。
二、2021年補助資金總體情況
2021年,財政部共下達公司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年度預算7,610,073萬元,其中:風力發(fā)電2,634,613萬元、太陽能發(fā)電4,527,188萬元、生物質能發(fā)電448,272萬元。
國家電網(wǎng)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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