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北省能源局發(fā)布關于從年度新能源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部分項目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杜絕能源指標空轉、項目不落地等現(xiàn)象發(fā)生,省能源局組織各地對納入2021年及以前年度建設項目清單的平價項目進行了清理,將4個風光發(fā)電項目及配建的1個集中式(共享式)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從原年度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
其中,光伏項目350MW、風電項目84MW、儲能項目50兆瓦/100兆瓦時。
原文見下:
省能源局關于從年度新能源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部分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發(fā)改委(局),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推進全省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專題會議精神,堅決杜絕能源指標空轉、項目不落地等現(xiàn)象發(fā)生,省能源局組織各地對納入2021年及以前年度建設項目清單的平價項目進行了清理,征求了項目所在縣(市、區(qū))政府的意見?,F(xiàn)將不具備繼續(xù)建設條件的4個風光發(fā)電項目及配建的1個集中式(共享式)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從原年度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
其他未開工項目暫時保留建設指標,各地應組織項目單位抓緊落實前期條件,確保年底前開工建設。
附件:從年度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項目名單
湖北省能源局
2023年10月8日
來源:湖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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